山东金矿爆炸企业迟报 官媒批评不能容忍
2021年01月13日 地区:中国 来源:联合早报 阅读(679)
综合媒体报道,山东烟台10日发生金矿爆炸事故,导致22名工人被困矿井,涉事企业在事发30小时后才上报当局,被中国两大官媒批评不能容忍,要求一查到底。
2021年1月10日14时,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一金矿发生爆炸事故,致井通梯子间损坏,罐笼无法正常运行,因信号系统损坏,造成井下22名工人被困失联。(网络)
央视新闻昨天(1月12日)评论事件,指救援是与死亡赛跑,迟报乃安全生产大忌,不能容忍。
央视在评论中点名,中国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,发生事故后不得迟报、瞒报。强调对其中所涉责任,需“一查到底,绝不姑息!”
新华社同日也批评事件反映出涉事企业对生命的漠视,无异于草菅人命,指这类行为“就是与人民为敌,国法必不容。”
新华社指出,重大事故早报、快报,早已成为共识。第一时间上报,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更早、更专业、更大力度实施救援,为被困或受伤人员争取更大脱险机会。
评论引述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,指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,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。同时,国家有关法律对迟报、瞒报事故有严厉的惩罚规定。
然而,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,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,而是“争取时间”将事故“大事化小”,企图逃避处罚。直到藏不住了,才向上级政府部门“求救”。
新华社批评,迟报消耗的是被困人员脱困生还的机会。这次事故被迟报30个小时,可能导致22名被困人员最终的命运截然不同。
评论谴责,指涉事企业置22个鲜活的生命于更加危险的境地,“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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