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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军弦子先后发声 性骚扰案即将落幕?

2020年12月23日 地区:中国

联合早报报道,中国央视主持人朱军性骚扰女实习生弦子的案件12月2日庭审后虽仍未宣判,但两人先后在微博发声,让扑朔迷离的案情再引关注。有分析认为,从两人的表态可见,案件走向也许对弦子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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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央视主持人朱军(右)今天凌晨就“弦子”(左)指控他性骚扰案首度发声,坚称自己清白。(网络)

一直保持缄默的朱军周二(22日)凌晨就性骚扰案首度发声,坚称自己是清白的,并批评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施加私刑的做法。自我介绍为媒体人和资深时评人的微博用户“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”前天也发微博文章,转述了朱军对案件的一些回应,朱军今天转发了该文章。他的表态有以下几个重点:

1. 在被指性骚扰之前以及当天并不认识弦子。事发当日有几个学生进来化妆间,就与他们“随便聊了聊”,中间很多人进进出出。

2. 否认帮弦子看过手相,否认曾与她有任何身体接触。

3. 可能说过弦子“长得很像我太太”,但声称若有也只是缓和气氛的玩笑。

4. 化妆间没上锁,也没有与弦子发生不愉快,节目录制完就回家。

5. 一直不回应案件,是因为有“有纪律要求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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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央视主持人朱军坚称自己是清白的。(网络)

“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”也整理了案件的一些证据与进展,有的看来是到了事发现场采访所得,但有的未说明信息来源。要点有:

1. 弦子头发和衣服上提取的指纹,并没有朱军的。

2. 弦子的衣物送检,没有指纹与第二个人的DNA。

3. 化妆间是一个门都不能关的公开场合。

4. 弦子跟朱军在化妆间的45分钟里,不停的有人进进出出找朱军商讨节目内容。

5. 弦子说歌唱家阎维文进入后才得以“逃脱”,但是当天根本没阎维文的节目,他压根没去过。

6. 被指涉的侵犯行为是断断续续的,断的时候弦子没有逃离。

对于朱军发声,弦子同日也在微博做出了回应,主要有以下几点:  

1. 化妆间并没有十几个人进进出出。只有四人,分别为朱军的助理,制片和两位观众。

2. 朱军被指实施侵害行为,期间被打断后为何没逃?基于他们(在场人士)跟朱军的关系,怕他们包庇朱军,怕事情闹大被公开嘲笑。

3. 观众来化妆室索要签名时为什么没逃?太慌乱,朱军跟观众签名交流时间太短。

4. 为什么会把歌唱家郁钧剑错记为阎维文?因为时间太长,记不清了。

5. 弦子自己也印证了现在确实没有指纹跟朱军DNA的证据,但称这是检测问题,所以要求重新检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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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指性骚扰案发生的化妆间内部,该化妆间最多可供六人同时化妆。((微博@一位有点理想的记者)) 

可见,案件目前仍扑朔迷离,朱军与弦子各执一词。原本大家都在静等法院宣判,但朱军的突然发声引发另一个问题。2018年掀起舆论风暴的性骚扰案,朱军怎么沉默了这么久,现在才发声?

朱军的回应是,网络舆论发酵后,他深陷在漩涡里动弹不得,“我曾想回应,但有纪律要求,我必须无条件遵守。”他还说,一直未发声也是因为坚信清者自清,相信法律。

朱军沉默许久后发声,或许也有另几种解释:

第一,朱军性骚扰案在2018年中国娱乐圈乃至整个网络都掀起轩然大波,朱军名声口碑、演艺事业一落千丈,没有再主持过任何节目,包括曾主持过多届的央视春晚。有娱评人就指出,这两年朱军对案件始终处于回避的状态,再加上弦子频繁公开喊话,这对于朱军而言绝对不是一件有利的事,即便最终赢得了官司的胜利,要想再回到往日巅峰,恐怕不容易,因此主动发声,其“反私刑说”也争取到部分人的支持与同情。

第二,全世界的性骚扰案件本来就不容易证明是否确有其事,往往陷于当事双方各执一词,信者恒信,不信者恒不信。朱军性骚扰案12月2日庭审后的一些评析也认为,女方可能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和证人,弦子曾要求朱军出庭,可能间接表明了这点,但朱军并未出现,而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,这确实也是他的权利,起诉人要负责举证,提出实际的证据需要当事人质证。换句话说,形势也许对弦子相当不利。

第三,弦子控诉朱军的行为本身为她获得不少支持者。在2018年席卷中国的“米兔”(#metoo)风潮中,有一种支持受害者的说法,即赢了官司当然好,输了也能让社会更关注女性维权。这其实符合了欧美非政府组织(NGO)的逻辑,即借助司法案件来赞扬某种理念,即使官司输了,但理念宣传成功,这就是巨大的胜利。不过,好些中国网民其实也正因为弦子背后有国际NGO支持的影子,而对其动机怀有疑虑。朱军应该也看到了这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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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分析认为,弦子要求朱军出庭,是因为自己已经没有有力的证据。(网络)

无论官司最终如何,该案件必将成为中国司法有关性骚扰的一个参考案例。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中心研究员龙大瑞曾指出,直到最近,对于什么构成性骚扰,中国法律上一直没有严格定义。

他说:“到目前为止,只有少数与性骚扰相关的案件走上了中国的法庭。你经常看到的是,如果一个工作单位惩罚了被控者,那么被控者就会起诉公司违反劳动合同。或者被控者会起诉公司和指控人损害其声誉。”

事实上,“性骚扰”一词在2005年才出现在中国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中。龙大瑞补充说,从那时起,地方和省级法规就开始强调执法,但在基层几乎没有变化。

根据非政府组织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的数据,在2010年至2017年期间,中国公开的5000多万份判决书中,只有34份涉及性骚扰指控。其中,只有两起案件是受害者起诉涉嫌性骚扰者,而这两起案件最终都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被驳回。

今年5月下旬,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《民法典》,并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。新《民法典》将性骚扰明确定义为“违背他人意愿,以言语、文字、图像、肢体行为等方式”进行的行为,并明确政府、企业和学校有防止性骚扰的责任。

但也有批评者认为,这仍然不足以有效保护性骚扰案件的受害者。龙大瑞说:“《民法典》规定,企业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工作场所的性骚扰问题,但没有说明如果不这样做,公司将面临什么样的责任。”

对于弦子而言,此次若败诉,还要面对朱军反诉她与一名支持者侵犯其名誉权和造成精神伤害,索赔65万元人民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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